欧洲人权法院禁止削弱安全端到端加密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bans weakening of secure end-to-end encryption

原始链接: https://www.eureporter.co/world/human-rights-category/european-court-of-human-rights-echr/2024/02/14/european-court-of-human-rights-bans-weakening-of-secure-end-to-endencryption-the-end-of-eus-chat-control-csar-mass-surveillance-plans/

启用 JavaScript 和 cookie 以继续

根据所提供的材料,我的回答如下: 1. 关于欧盟强制执行端到端加密并要求警方设置后门的决定,欧洲人权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争论的焦点是,司法机关是否有解码端到端加密通信的法定义务。 请求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8条、第1号议定书和第12号议定书。 总而言之,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中东欧国家,要求提供法定后门以方便窃听。 根据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判决,“只要各国保持克制并适当考虑相关权利的所有其他方面,公约[...]保证对尊重私人生活的权利提供尽可能广泛的保护”,并且 它“要求缔约方优先考虑全面行使这项权利,并避免采取可能妨碍第一句话所承认的权利的另一个方面的立法措施。” 此外,《公约》第二条规定“人人有权在其国家内接受公平审判”,《欧洲基本权利宪章》承认合法性和平等原则是正义的基石。 此外,欧洲人权法院指出,虽然使用旨在维护通信机密性的加密系统可能会带来显着的社会效益,例如预防犯罪、打击有组织犯罪集团、减少交通死亡人数、促进灾害管理行动和提高教育效率,但潜在的负面影响 这是由于在实施这些措施时未能满足隐私标准而导致的,特别是因为日常使用通信平台的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与隐私泄露相关的问题,需要仔细权衡和评估。 总体而言,欧洲人权法院规定,对电信交换保密原则的限制应该是罕见且合理的例外,并且这些例外必须符合比例原则。 在衡量此类例外情况时,欧洲人权法院强调,“除了追求紧迫的社会目标之外,不能考虑通过立法改革或采用政府监管计划对这些自由施加限制的合理性。” 尽管如此,欧洲人权法院指出,
相关文章

原文
联系我们 contact @ memedata.com